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正在醞釀中。
券商中國記者記者獲悉,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已研究形成《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能力資質分級體系建設規劃》(下稱“規劃”),該規劃擬構建科學規范的銷售人員人才培養、能力評價和銷售授權管理體制機制,促進銷售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和規范化發展。
該體系最受關注的是建立統一規范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根據規劃,擬原則上將銷售能力資質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二、三等級僅為保險產品銷售能力資質,第四等級為保險產品及相關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能力資質。
銷售能力資質擬分四個等級
當前,保險代理人渠道正在經歷深刻變革。對于人身保險銷售人員的管理,特別是分級管理,一直是人身險銷售管理的重要關注點。
今年4月,《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向行業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及:“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保險銷售人員銷售能力資質標準,建立保險銷售人員分級管理機制,對保險銷售人員實施分級管理。”
以建設銷售能力資質分級體系為抓手,提升銷售人員專業素質和銷售技能水平,有助于推動行業轉變發展方式、轉換增長動力,提升保險服務質量。
據《規劃》送審稿,該體系建設基本框架包括四大板塊:建立統一規范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建立統分結合的銷售能力資質考核評價機制,建立與銷售能力資質對應的分級銷售授權規則,以及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建立統一規范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根據規劃,擬根據銷售人員職業活動內容,區分產壽險專業方向,對其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提出綜合性水平規范,形成全行業統一公認、共同執行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
原則上將銷售能力資質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二、三等級僅為保險產品銷 售能力資質,第四等級為保險產品及相關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能力資質。
銷售能力資質擬與分級銷售授權規則相掛鉤。根據規劃,遵循高能力銷售人員多授權、低能力銷售人員少授權的基本原則,確立按照保險產品復雜程度制定銷售授權管理規則。引導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按照行業銷售授權管理規則建立企業內部產品銷售授權管理體系,綜合考察銷售人員誠信、銷售能力資質、業務品質等情況進行保險產品銷售授權管理。
建設目標方面,擬建立全行業統一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和職業培訓標準、考核評價規范以及保險銷售授權規則,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以行業自律的形式在全行業施行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工作,并逐步推動銷售能力資質分級納入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體系。
擬分三步驟實施
根據《規劃》,實施步驟擬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完成各項配套標準建設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建設并發布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各級對應的培訓標準、考核評價規范和銷售授權管理規則,建立銷售人員銷售能力資質等級相關信息采集機制。
第二階段完成先行先試與過渡安排
一方面,在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以“先新人、后老人”基本思路引導支持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按照行業標準和規范先行能力資質分級工作。
另一方面,綜合試點工作總體情況,進一步修訂調整相關標 準,適時發布行業自律公約,指導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 依據標準和規范開展過渡期運行工作。
第三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
在系統總結分析過渡期實施情況的基礎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牽頭修訂完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制度體系,建立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工作自律檢查機制,推動行業持續、常態化開展各項工作。同步積極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