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叫少兒保險和小孩保險,就是專門為少年兒童設計的,用于解決其成長過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創業、婚嫁費用,以及應付孩子可能面臨的疾病、傷殘、死亡等風險的保險產品。
一般來說保險是越早買保費也越低,對于父母越合適,孩子也越早獲得了保障。但是,如果您現在才開始考慮為孩子買保險。對于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點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幼兒時期,由于新生兒死亡幾率大,學齡前兒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這時的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賠償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時年齡不足1周歲,給付比例占保險金額的20%;滿1周歲但未滿2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40%;滿2周歲但未滿3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60%;滿3周歲但未滿4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80%,滿4周歲,給付比例才能達到100%。所以建議多買住院醫療補償型的險種。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慮早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小學時期,由于意外隱患很大,應適當增加意外險的投入,并且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當然如果家庭條件很好,應該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這樣每年保費負擔可以減少。
如果孩子已經到了14/5歲,還沒有買教育類的保險產品,這時,可以不必局限于兒童險,因為一些險種16歲或14歲以上就可以購買,這類險種中,宜選擇時間間隔短的分紅產品,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給付。當然,也可以考慮繳費和支取都非常靈活的萬能壽險。這個險種不僅有保障性,還有很高的投資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同時,這個年紀的意外險、醫療險也是不可或缺的。
國家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兒童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最高投保金額限制在10萬元,所以如果你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要注意總投保金額的限制,因為一旦投保超過限額,保險公司有權拒賠保費。孩子的健康疾病險,醫療補償等等不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可以投保超過這個限制。另外有些保險公司考慮到這個限制,在條款里規定如果被保險人身故給付5倍于投保金額的保險金。這樣沒有違反保險金額限制,也同時放大了保障功能。這類保險也可以作為加大保障的考慮。
許多父母都認為孩子柔弱,需要更多的保護,于是在保險方面也優先為孩子投保,卻忽略了大人,這是最嚴重的誤區。
大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護傘”。如果只給孩子買保險,大人自己卻不買,那么大人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不會賠一分錢,這個家庭很可能會因此陷入困境,孩子將來的教育也得不到保障。所以我們認為,為孩子投保之前,大人應首先為自己投保。
很多父母花大量資金為孩子購買教育金保險,卻不購買或疏于購買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由于孩子年紀尚小,遭受意外傷害和生病住院的概率要比成人高很多。而父母通常又愿意盡自己所能,為孩子提供最好的醫療條件,這樣一來,醫療費用的支出就會相當可觀。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為孩子購買保險時的順序應當是:意外險、醫療險、少兒重大疾病保險。在這些保險都齊全的基礎之上,再考慮購買教育金保險。
為孩子買保險時,保險期限應以到其大學畢業的年齡為宜,之后就應當由他自食其力了。
如果為孩子投保以死亡為賠償條件的保險(如定期壽險、意外險),那么累計保額不要超過10萬元,因為超過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費也無效。這是中國保監會為防范道德風險所作的硬性規定。
優保保險專家建議,新降生的寶寶或學齡前兒童挑選保險時,除應注意保障要盡量全面外,還應遵守以下三點原則:
在一個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經濟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長的健康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談。每年為孩子交納的保費不宜超過家長的保費,如果不能兼顧,應以大人為主。
夫妻雙方購買適當保險后,還有經濟實力,應首先為孩子考慮購買醫療費用類和意外傷害保險。如果經濟允許,還可以考慮投保儲蓄型險種、教育金儲蓄類險種等。為子女購買養老金型險種應該是最后考慮的,當然越早買,成本越低。